貴州省龍里縣山高谷深,自然村寨多而分散,而鄉鎮派出所警力有限,邊緣村寨難免出現治安防控盲點。針對此情況,龍里縣公安局推行“一村一警務助理”新警務機制,公開招聘154名“村警”,實現村村有村警,警務向前移。(10月20日人民日報)
隨著城鎮化推進,龍里縣原來的14個鄉鎮撤并為5個鄉鎮和1個辦事處,調整后的行政區劃使原來的警務運行模式很難延伸到村寨,出現了治安防控的真空和盲點。人手不足嚴重影響了個別村的治安管理,為解決這一問題,龍里縣本著貫徹落實群眾路線教育時間活動為民務實的宗旨,積極想辦法、出對策,以“村警”填補個別地區警力空白。
經過認真分析和研究,龍里縣出臺了一系列文件,規定“村警”必須由本村人來擔任,且不能由原有的村干部兼任,這一方面是由于本地人更為熟悉當地情況,有利于提高工作效率,另一方面也避免了村干部權力過大,無人監督而濫用公權。從某種層面上來講,“村警”也起到了“紀檢監督員”的作用,他們直接向公安機關匯報工作,有利于上級掌握基層干部工作情況。在筆者看來,無論是從制度設計,還是人性化方面來說,“一村一警務助理”新警務機制都可圈可點,雖然個別地方還有待完善,但總體上已解決了基層警力不足的問題,值得其他地區借鑒和學習。
在我國,像龍里縣這樣的地方還有很多,某些基層地區的條件甚至更為惡劣,村寨分散不說,當地公共服務機制極不完善,矛盾沖突不斷,群眾缺乏反映問題的渠道,市、縣一級的領導干部也難以深入到各個角落解決群眾訴求,留下很多隱患。以“空巢老人”為例,為了維持生計,貧困地區不少年輕人都選擇外出務工,留下自己的父母獨自在家,這些上了年紀的老人,由于腿腳不靈便等多方面原因,辦理個身份證都存在諸多困難。解決好這些問題,不僅是貫徹落實為民務實宗旨的需要,也能在很大程度上提升群眾對政府工作的滿意度,意義重大。
龍里縣積極響應上級號召,打破因循守舊的工作模式,探索適合當地的警務機制,值得點贊。對于即將走馬上任的“村警”來說,也要強化思想認識,樹立起全心全意為村民服務的理念,認真履職盡責。作為村干部,一方面要加強與“村警”的協調配合,解決好關系群眾切身利益的問題,另一方面也要加強與上級的溝通力度,積極爭取資金支持和惠民政策落實到位,帶領村民脫貧致富。
作者:李小箐